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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的通知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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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进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 [2005]77号)以及《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精神,经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确定了洪洞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单(名单附后)。

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全面落实保护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洪洞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洪洞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项目名录

    一、毛姥姥手工刺绣

    二、许氏透骨丹疗法

    三、大槐树传奇故事

    四、洪洞威风锣鼓

    五、洪洞苇席传统手工编织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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