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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洪洞县华人老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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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洪洞县华人老家旅游投资

有限公司的批复

洪洞县文物旅游管理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成立洪洞县华人老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报告》(洪文发﹝2018﹞15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成立洪洞县华人老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现将公司设立、经营、管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性质

公司属于国有公司,洪洞县华人老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由洪洞县文物旅游管理服务中心与洪洞县昕宇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负责洪洞县文化旅游及其关联产业的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规范运营,实行企业化管理,公司化经营。

二、公司经营范围

旅游景区的投资、开发、运营管理及旅游配套服务;旅游产品开发;住宿服务;食品经营:餐饮服务;道路旅客运输;旅游信息软件开发、房地产开发;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农副产品;工艺美术品的制造及销售。

三、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运作。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内设机构,拟委派孙阳勇同志担任董事长。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内设机构职能本着精简高效原则由洪洞县文物旅游管理服务中心与洪洞县昕宇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确定。

四、相关要求

县文物旅游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并加快办理洪洞县华人老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及时投入运营。同时要加强企业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关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办理申报、审批、许可、登记手续。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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