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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洪洞县辛村乡南段村(南洪段村)土地利用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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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洪洞县辛村乡南段村(南洪段村)土地利用规划(2016-2020年)

的批复


辛村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对<洪洞县辛村乡南段村(南洪段村)土地利用规划(2016-2020年)>进行报批的请示》及相关成果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洪洞县辛村乡南段村(南洪段村)土地利用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用地的重要依据。规划期内,辛村乡和南洪段村要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使《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三、你乡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维护《规划》严肃性,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民依法依规用地意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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