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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明姜镇人民政府合并李托庄村等11个村民委员会的批复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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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明姜镇人民政府合并李托庄村等11个村民委员会的

洪政发〔2019〕77号

明姜镇人民政府

    你关于撤销李托庄村等11个村民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撤销李托庄村(并入小李托村),桐树庄村(并入大连沟村),温家庄村(并入兴旺峪村),罗家坪村、宫官村(以上2个村并入北社村),李托堡村(并入大李托村),董家庄村(并入石门峪村),沙窑村(并入晋家庄村),伏牛堡村(并入北伏牛村),土桥沟村(并入金沟子村),上柳树村(并入下柳树村)村民委员会。请按照中共洪洞县委办公室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村合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1992)的要求,妥善做好行政村合并的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批复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1912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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