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函复类公文

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洪洞县2022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实施主体的通知

2022-01-26
【字体:

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洪洞县2022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实施主体的通知



洪政发〔2022〕8号


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成省、市下达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有效巩固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切实改善自然村交通条件。经研究,决定实施洪洞县2022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该工程涉及苏堡镇、明姜镇、堤村乡、辛村镇、山目乡、刘家垣镇、赵城镇、大槐树镇8个乡镇,共建设12条农村公路,全长18.801公里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交通运输局作为洪洞县2022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的项目主体,具体承担工程建设各项任务。

二、财政、行政审批、发改、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环保、公安、交通等相关单位和有关乡镇要积极配合,全力协助,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4020004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