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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洪洞县民政局作为洪洞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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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委托洪洞县民政局作为洪洞县殡仪馆

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

洪政发〔2022〕22号

县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确定建设洪洞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建设主体的请示》(洪民字〔2022〕5号)文件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建设洪洞县殡仪馆项目,现委托洪洞县民政局作为洪洞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全权办理相关事宜,请你局根据有关法律程序,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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