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函复类公文

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洪洞县水利局作为汾河洪洞县霍州界~堤村河道治理工程建设主体的批复

2022-04-16
【字体:

关于委托洪洞县水利局

作为汾河洪洞县霍州界~堤村河道治理工程建设主体的批复

洪政发〔202229号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实施汾河洪洞县霍州界~堤村河道治理工程的请示》(洪水字〔20224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委托你局作为汾河洪洞县霍州界~堤村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主体。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402000402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