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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汾河洪洞县霍州~堤村河道治理工程防洪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紧急用地的批复

20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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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汾河洪洞县霍州堤村河道治理工程防洪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紧急用地的批复

洪政发〔202232号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汾河洪洞县霍州~堤村河道治理工程防洪能力提升项目启动立项实施紧急程序的请示》(洪水字〔2022〕71号)收悉。县政府召集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属于排涝除险应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急需使用土地条件,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动工建设,你局协同相关单位按规定抓紧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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