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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洪洞县供电公司万安供电所项目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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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洪洞县供电公司万安供电所项目建设用地供地的

洪政发〔20214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洪洞县供电公司万安供电所项目建设用地拟供地的请示》(洪自然资〔2021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将省政府晋政地字〔2017156号文件批复的建设用地,面积0.1137公顷,划拨给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洪洞县供电公司,作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洪洞县供电公司万安供电所项目建设用地。

请你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建设项目用地依法、合理使用。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11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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