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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2024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7-30
文     号: 洪政办发〔2024〕48号 发布日期: 2024-07-3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主 题 词: 耕地“进出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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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办发〔202448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2024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洪洞县2024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2024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晋自然资发〔202228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7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耕地“进出平衡”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结合我县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落实耕地“进出平衡”,防止耕地“非粮化”。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以进定出”“总量平衡”“进优出劣”的原则,严格落实县域范围内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一般耕用途管制及“进出平衡”工作。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谋划。先规划、后实施,通盘考虑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和耕地保护工作需求,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坚持底线思维,保护优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底线约束,优先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和农村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

三、工作任务

洪洞县2024转出面积为23.3272公顷,涉及大槐树镇转出面积1.4120公顷、甘亭镇转出面积0.7405公顷、曲亭镇转出面积0.3261公顷、苏堡镇转出面积0.2389公顷、广胜寺镇转出面积1.8251公顷、明姜镇转出面积6.5673公顷、赵城镇转出面积0.1399公顷、万安镇转出面积5.0156公顷、刘家垣镇转出面积3.0107公顷、淹底乡转出面积0.2672公顷、兴唐寺乡转出面积2.6362公顷、堤村乡转出面积1.0069公顷、村镇转出面积0.0135公顷、龙马乡转出面积0.1224公顷、山头乡转出面积0.0038公顷、左木乡转出面积0.0011公顷。其中涉及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有:洪洞县历山走亲古道(万安圈头上舍段)农村道路占用耕地需落实“进出平衡”面积4.6005公顷,洪洞县兴唐寺至广胜寺农村道路占用耕地需落实“进出平衡”面积8.5239公顷

洪洞县2024年拟转入面积为26.9876公顷,涉及大槐树镇转入面积1.6924公顷、甘亭镇转入面积1.8936公顷、曲亭镇转入面积0.4723公顷、苏堡镇转入面积0.6423公顷、广胜寺镇转入面积1.4230公顷、明姜镇转入面积8.5854公顷、赵城镇转入面积0.1111公顷、万安镇转入面积4.9787公顷、刘家垣镇转入面积1.0803公顷、淹底乡转入面积0.6008公顷、辛村镇转入面积5.5077公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为副组长,财政、发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林业、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自然资源局,统筹推动耕地“进出平衡”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

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全面落实。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地类现状、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牵头负责项目的验收,组织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相关地块与农业农村相关专项规划的符合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配合立项和验收;县林业局负责审核相关地块与林业相关专项规划的符合性,配合项目立项和验收。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需求申请,出具审核意见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耕地转入项目的实施,落实实施资金,确保本辖区范围内实现耕地“进出平衡”;负责政策宣传和引导,督促指导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按要求做好耕地“进出平衡”需求申报等工作;负责耕地转入项目后期管护,确保转入耕地长期稳定耕种。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进出平衡”相关工作。

(三)严格监督验收

县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指导,严格耕地用途转用监督。加强耕地保护信息化建设,建立耕地“进出平衡”备案监管信息系统和指标储备库。利用耕地卫片监督、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手段,开展耕地动态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每年利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对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当地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未按规定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及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将公开通报,并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深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严格耕地“进出平衡”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加社会公众对耕地用途管制政策的理解,动员、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耕地“进出平衡”工作,营造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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