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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925012815266U/2021-00093
标     题: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评项目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7-20
文     号: 洪政办发〔2021〕73号 发布日期: 2021-07-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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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评项目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政办发〔202173

明姜镇人民政府、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评项目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评项目拆迁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评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明姜镇东太吉村、后河头村、南社村的拆迁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拆迁对象

拆迁对象为有房屋及地附着物等固定资产的人,涉及明姜镇东太吉村24户、后河头2户、南社村1户。依法归属集体的道路、河渠、电力基础设施等,经认定后,资产归集体所有。

二、拆迁补偿标准

参照辛村镇、甘亭镇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评项目房屋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三、拆迁补偿和安置

(一)拆迁补偿原则

拆迁房屋占用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地面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实行货币补偿。

(二)拆迁补偿细则

1、地面附着物及房屋拆迁补偿根根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评项目房屋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2、地基实货币补偿每户宅院200平米以内补偿40000元,超出部分每平米补偿76

3、拆除房屋户搬迁补助费(不含设施用房)每平米15元

4、拆除房屋户临时安置补助费(含设施用房)一次性补偿6个月,标准为10元/月/平米

(三)拆除房产权属、权属人数、面积规格数量及评估价值认定

1、拆除房屋权属及房屋权属人员认定由支村两委组织的工作组人员认定被拆除房屋权属、身份证号

2、拆除户房屋面积、附着物及规格数量认定由评估公司、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拆迁工作组、村拆迁工作组和户主进行实地测量、登记上表,五方面人员签字认定,并存档

3、补偿金额评估公司按照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评项目房屋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测算

4、补偿标准未列入的项目,由评估公司市场询价予以评估。

(四)拆除办法及补偿款发放

1、拆除房屋户自行搬迁完房内物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然后由专业拆除人员进场拆除,安全责任由专业拆除人员负责。如房屋户自行拆除,安全责任自负

2、房屋所有提供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完成拆后打款到户。

、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拆迁工作人员要以教育疏导为原则,认真做好搬迁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耐心细致地把政策讲透,帮助解决搬迁人的实际困难,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加强协调配合,加班加点赶时间、赶进度,确保拆迁工作有序、顺利进行。为确保安全,拆迁工作开始后,电力、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配合拆迁工作组适时对拆迁户进行断电、断水断气

(三)严格依法办事。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拆迁标准,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工作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对不按规定要求搬迁或借机煽动蛊惑群众闹事、干扰破坏搬迁工作的,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拆迁工作结束后,对此次安评拆迁进行专项审计


相关解读: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评项目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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