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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925012815266U/2022-00013
标     题: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2022年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3-15
文     号: 洪政办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03-1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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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2022年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政办发〔202211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洪洞县2022年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2022年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城乡绿化品位,有效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扎实推进营造林绿化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五好”工作思路,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原则,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以满足全县人民良好生态需求为总目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着力加强资源管护,加快促进林业产业发展,以生态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为洪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之基。

二、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计划完成造林3.15万亩育苗1万亩;四旁植树142万株,其中:义务植树70万株,其他植树72万株;森林资源管护12.66万亩。

(二)重点工作

1、全民义务植树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开展营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力量。今年是第44个全民义务植树节,县级义务植树点安排在汾河国家湿地公园。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各自的义务植树点,统筹安排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义务植树,通过参与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自愿服务等活动履行义务,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县级义务植树由林业局负责实施,县直单位及乡镇由各自负责实施)

2、晋西南汾河谷地生态保护和修复

实施晋西南汾河谷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500亩。(由林业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配合)

3、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7000亩。(由林业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配合)

4、森林抚育

完成国有林森林抚育1万亩,通过修枝、除草、清除病虫木等综合抚育方式,促进林木健康生长,提高森林质量效益。(由林业局负责实施)

5、汾河湿地保护与修复

完成汾河湿地补植补种675亩,修建3座凉亭、30米科普长廊,修建占地400平米的湿地宣教展厅;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汾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切实保护好汾河湿地生态资源。(由林业局负责实施

6、未成林造林地管护

完成未成林造林地管护3000亩,通过综合抚育管护,使幼林形成合理的生长氛围,能够尽快成林。由林业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配合

7、林木种苗育种

完成日本皂荚引种示范栽植130亩,培育良种连翘20万株,优化国有苗圃产业结构,提升种苗生产效益。(由林业局负责实施

8、森林乡村建设

结合乡村振兴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相关要求,开展赵城镇古屯村、曲亭镇东张村森林乡村建设,巩固提升村庄绿化成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由赵城镇人民政府、曲亭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实施,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

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永久性公益林管护

抓好7800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11.88万亩永久性公益林管护,落实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林权所有人,兑现经济补偿。(由林业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配合

10、退耕还林工程管理

抢抓营造林有利时节,认真开展退耕还林补植补栽;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及时检查验收,兑现相关补助资金,保障农户权益由相关乡镇、村、退耕农户负责补植补栽,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兑现拨付

11、育苗

完成育苗1万亩,其中:新育900亩,引进优良苗木品种,改良本土苗木品种,鼓励引导建设优质苗木基地,推动全县苗圃发展。由相关乡镇负责实施,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

1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测报,主要对影响我县林木产业发展春尺蠖小舟蛾进行综合预防防治1.45万亩由林木经营者负责林木的病虫害防治,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

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办要高度重视营造林绿化工作,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把营造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是营造林绿化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把任务分解到地块,把责任压实到人头,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

利用多种方式宣传营造林绿化的社会性和公益性,加大对“世界湿地日、世界森林日、植树节、爱鸟周”等林业重要节日的宣传,凝聚绿色共识,弘扬生态文化,增强广大群众的造林绿化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保护生态的工作氛围。

(三)加大绿化资金投入

财政部门要整合林业专项资金,加大绿化资金投入,统筹用于营造林绿化建设中;积极推广购买式、开发式、置换式等营造林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营造林绿化;林业部门要加强营造林绿化工程管理,提高绿化质量,确保绿化成效,充分发挥生态功能,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四)严格规范绿化建设

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在严格使用林地造林绿化的基础上,深挖困难地、农村四旁隙地、城市留白用地等绿化用地潜力,实行绿化地块落地上图入库精细化管理。

(五)坚持绿化与彩化相结合

在绿化工作中,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生态优先”的理念,在进行树种规划与选择时,充分发挥乡土树种和彩叶树种绿化、美化的功能,使我县在国土绿量增加的同时,实现绿化色彩多样化、四季色彩分明化、绿化感觉层次化,为群众建造一个和谐、宜居、优美、多彩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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