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925012815266U/2022-00063
标     题: 洪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管理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7-15
文     号: 洪政办函〔2022〕12号 发布日期: 2022-07-15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其他
【字体:

洪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

建设及运行管理的通知

洪政办函〔202212号


乡镇人民政府,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夯实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更好地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21〕88号)、《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的通知》(晋交安〔2019〕10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管理的通知》(临政办函〔202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行政区域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确保责任压紧压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本村(社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市、县、乡统一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加强队伍建设,配齐“两站两员”

每个乡镇均要设置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由分管安全生产的乡镇政府领导兼任管理站负责人。各乡镇根据辖区行政村数量,按照“一村一站”原则,因地制宜,建设、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农安通系统”)。同时,要根据交通流量较大的农村主要道路交汇路段和农村中小学校、集镇附近要道等重要点段交通流量情况,部署建设一级交通安全劝导站,并在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备案登记后录入农安通系统,做到乡镇有管理,村村有劝导,重点有加强,全方位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体系。

三、加强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效能

(一)摸排厘清底数。乡镇、村要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全面摸排本区域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台账,动态管理,确保实时掌握车辆、人员情况。

(二)拓展多项功能。公安交警、保险公司与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加强合作,按照“放管服”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交管、保险业务,拓展交通安全管理站功能,实现综合利用、一站多能。

(三)聚焦重点节点。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生活习俗、农忙务工等实际,合理制定“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勤务计划和上岗时间安排,对于重要节假日、早晚出行高峰、学生上下学、赶集庙会、红白喜事、民俗活动、重大安保时段必须坚持“七必上”原则上岗开展交通安全劝导。

(四)落实以案促改。实行农村道路亡人交通事故乡镇党政领导及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站负责人到场制度,做到及时、依法、妥善处置事故。同时深入分析事故原因,研判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系统性风险隐患,严肃倒查责任,督促运输企业等市场主体加强隐患整改,堵塞管理漏洞,防患未然。

四、加强科技应用,实现信息共享

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推广应用农安通系统,建立健全数据录入、隐患上报、精准指导、劝导考核、安全宣传一体化运行机制,同时将农安通系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统计数据作为对乡镇、村交通安全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农村劝导站、事故多发路段、平交路口等重点点段,设置视频监控和违法取证设备等农村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暨“雪亮工程”平台的联网共享和农村道路视频动态巡查,以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五、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投入到位

财政部门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确定乡镇、村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人员误工补助标准。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日常运行及人员误工补助的经费由各乡镇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按照乡镇、村交通安全工作绩效考核情况由财政部门统筹分配。同时,拓展经费来源渠道,鼓励保险公司加强警保合作劝导站经费补贴,积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和交通安全防灾防损活动予以支持。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图解】洪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管理的通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402000402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