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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925012815266U/2021-00011
标     题: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2021年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3-12
文     号: 洪政办发〔2021〕9号 发布日期: 2021-03-1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主 题 词: 农业、林业、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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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2021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政办发〔2021〕9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洪洞县2021年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2021年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努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我县城乡绿化品位,有效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扎实推进营造林绿化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县委“五好”工作思路,全面推行林长制,大力实施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扎实抓好东西两山营造林绿化、公益林管护、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未成林造林地管护等工作,在巩固、提高、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绿化理念,提高绿化成效,实现森林覆盖率、城乡绿化水平、生态产业三提升,为全县实现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确保“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年,全县计划完成造林3.3万亩四旁植树142万株,育苗1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16.9%。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责任分解、部门协作、创新机制、适地适树、科学造林、注重实效、彰显特色、生态和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落实营造林任务,及时将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各类造林经营主体和山头地块,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重点工作

(一)全民义务植树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开展营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力量。今年,县级义务植树点安排在汾河国家湿地公园。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义务植树,通过参与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自愿服务等活动履行义务,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二)人工造林及森林抚育

在三交河国有林场选取适宜区域完成人工造林1万亩、森林抚育6000亩,通过人工造林及修枝、除草、清除病虫木等综合抚育方式,促进林木有效健康成长,提高森林质量效益。(责任单位:由三交河国有林场负责规划、实施

(三)封山育林

完成封山育林7000亩,主要对疏林地灌木林地具备封育条件的荒山荒地实施封山育林,增强其涵养水源、改良土壤、水土保持的功能,提高林分质量。(责任单位:由林业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配合

(四)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

完成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7000亩,主要对核桃、花椒、红枣、皂荚等经济林树木实施整形修剪、品种嫁接、病虫害防治、土肥水管理等综合管理措施,促进经济林品质提升、丰产高效。(责任单位:由林业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配合

(五)未成林造林地管护

完成未成林造林地管护3000亩,通过综合抚育管护,使幼林形成合理的生长氛围,能够尽快成林。(责任单位:由林业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配合

(六)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完成皂荚特色林种植600亩,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野生山皂荚资源,开展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由林业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配合

(七)森林资源管护

抓好全县14.34万亩天然林、14.2万亩公益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等工作,健全管护体系,完善管护制度,落实保护措施。(责任单位:由林业局负责实施,相关乡镇配合。

(八)汾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

完成湿地公园植被恢复500亩、微地形改造1处,进一步完善给水管网、巡护道路、监测瞭望台、围栏、木栈道、界碑界桩等基础设施,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切实保护好汾河湿地生态资源。(责任单位:由林业局负责实施大槐树镇、赵城镇、堤村乡、辛村乡及甘亭镇配合。

(九)退耕还林工程管理

抢抓营造林绿化有利时节,认真开展退耕还林补植补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确保造林成果。同时,做好迎接2017年度25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国家验收准备工作。(责任单位:由相关乡镇、村、退耕农户负责补植补栽,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兑现拨付

(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结合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相关要求,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选择1-2个村,重点对村进出道路、村内空地、重要区域实施高标准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结合,突出地方特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单位:由相关乡镇负责实施,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

(十一)林木种苗补助

结合国营新庄苗圃实际,完成林木种苗补助项目建设,实施土地整理、房屋维修、输水管道维修、蓄水池修建等,改善苗圃基础设施。(责任单位:由林业局负责实施

(十二)育苗

完成育苗1万亩,其中新育900亩,鼓励有条件的育苗大户发展苗木基地建设,引进优良苗木品种,改良本土苗木品种,推动全县苗圃发展。(责任单位:由相关乡镇负责实施,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

(十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主要对影响我县林木产业发展的“两虫一病”(杨春尺蠖、杨小舟蛾、杨黑斑病进行综合预防防治。防治重点区域“两线六路”即两线为:大运高速路沿线、霍侯一级路沿线;六路为:桃临线、洪广旅游路、309国道、洪古路、临汾北外环、京昆—青兰高速连接线;汾河沿线两侧1000米范围内(责任单位:由林木经营者负责林木的病虫害防治,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

、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营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提升营造林绿化水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利用会议、媒体、标语、宣传单等广泛宣传营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美化家园、绿化槐乡”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加强指导,注重质量

林业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林业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深入营造林一线开展业务指导。营造林绿化要树立质量意识,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工程管理,做到科学布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以发展乡土树种为主,大力推广普及高效营造林新技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力争实现“绿化、彩化、财化”。

(三)创新机制,巩固成果

积极推广购买式、开发式、置换式等营造林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营造林绿化;加强工程后期管护,探索多种管护模式,采取承包、委托等方式进行管护,认真落实浇水、锄草、施肥、补植、抹芽、除萌、扶正等后期管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畜、防病和防虫等各项日常工作,为林木创造优越的生长环境, 促进树冠形成,提高营造林绿化质量,巩固绿化成果。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林长制配套政策制度,加强对营造林绿化的组织协调,建立检查考核和工作通报机制,进行跟踪指导服务,确保造林绿化取得成效县政府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各乡镇、各部门营造林绿化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相关督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相关解读: 《关于印发洪洞县2021年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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