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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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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33号)文件有关规定,认真完成了征收土地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

我局已将2017年至2021年的征地信息全部录入山西省征地信息公开系统,共录入13项,2021年在省征地信息公开系统录入公开事项8项,其中涉及临汾经济开发区1项。2021年依申请公开的征地事项共2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6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趋于规范化、切实做到了便民利民,使政务服务工作更加透明,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还待加强,部分所需公开资料提供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不足,征地信息公开仅通过网站文字解读,宣传方式不够丰富。建议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办事效率。

下一步,我局紧紧围绕政务服务建设,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工作作机制。按照政务公开新规定、新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体制,明确责任,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信息。二是聚焦公开重点。紧紧围绕征地信息方面的工作,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三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及时学习掌握政务信息公开新规定、新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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