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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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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洪洞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警媒联动统筹推进。公安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重点事项。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充分依托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洪洞融媒等县域主流媒体资源优势,以“洪洞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做好县域公安信息发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工作。其中洪洞公安”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40882,全年发布信息464条。

二是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县公安局严格规范公安警务信息发布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的“拟稿、审核、审签、审查、校对、备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责任单位上报-负责部门审核-领导审批”的程序发布。做到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并联动县政府网站,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不涉敏、无错别字、无错误词”,牢牢守住信息发布安全的“红线底线”。

三是健全体系,落实制度。依托市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持续健全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完善舆情回应、文件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管理等制度,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日常公文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会议举行等各个环节,不断强化决策和执行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四是拓宽渠道,提升质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采取交流座谈、走访征询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发布最新公安要闻、便民公告等,确保政府信息发布高效高质、公开透明。2023年,县公安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三四轮电动车备案登记上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等信息,便于群众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编制、上报、发布等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主动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服务群众能力有待提高;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2024年,我局将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群众能力,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健全制度体系注重健全完善责任落实、闭环管理、督导检查等制度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公安文件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同步部署。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要与文件同步发布,并密切跟踪舆情,持续解读。

提升网办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稳步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持续加大便民网络平台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服务的基础上将户籍、治安、交警、出入境等更多公安业务纳入网上办事范畴,持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办事手续简尽简,勤务模式能优再优。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在现有公开方式的基础上拓展整合农村大喇叭、社区宣传栏、官方新媒体平台等媒体资源,有效提升法治宣传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提升信息质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通过强化业务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公开信息出现错别字、敏感性词语、涉密词语、法言法律不规范词语、涉及隐私词语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洪洞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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