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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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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公安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要求,结合公安工作特点,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政务公开、警务公开实际情况,积极搜集局属各部门、各派出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持续保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我局政务新媒体发布便民公告信息7条。

(三)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舆情回应、文件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管理等制度,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会议举行、新闻宣传等各个环节,不断强化决策和执行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四)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进一步提升。2022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诉讼等情况,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加快构建定位清晰、协同联动、监管有力的政务新媒体体系,利用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微信及微博等,积极对警务工作、领导动态、公安要闻、政策解读等重点信息进行公开,保证群众第一时间知晓和了解,便于开展公安业务工作,其中“洪洞公安”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36572人,全年信息发布1042条。

(六)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审核。根据最新修订的《条例》,重点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工作衔接环节薄弱、政策解读不够深入、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增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网站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洪洞县公安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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