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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公安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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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洪洞县公安局对2019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对照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洪洞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依托政府网站和山西公安一网通、一次办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完善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政务服务,推出了一系列的信息公开措施,为群众排忧解难,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0

700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

0

1534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73209319.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洪洞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新期待新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在信息公开的及时、完整、连续性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宣传类、工作动态类等信息公开较多,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相对较少。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宽和深化,需进一步增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公开渠道和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依托政府网站及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开,其他渠道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力,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深化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工作。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大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县政府重大部署、公安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话题,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二是强化培训力度。定期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开展专题培训,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既熟悉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又准确理解政策法规要求,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抓好责任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靠规范抓好落实。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职责,细化考核标准,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让人民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洪洞县公安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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