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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住建局 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市容环境卫生)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申请 | 市级 | 县级 | ||||||
8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9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广告,影响市容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10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12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13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14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15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16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17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立即处置设施、场所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18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19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20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21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未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干净整洁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22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23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不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24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未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置场所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25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26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弃、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27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按照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 | 1.机构职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3.执法依据;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5.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6.处罚决定; 7.救济渠道。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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