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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洞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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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政办发〔2019〕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洪洞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惠民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减少发放环节,降低行政成本,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位,根据国家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财监〔2019〕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民政厅等七厅局制定的《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解决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与发放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权责不变,分工协作。遵循“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坚持公正公开,规范透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要规范操作,将补贴项目资金的金额、分配方法、补贴对象等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规范管理,集中发放。改变过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多部门管理、多渠道发放等方式,实行资金整合、集中管理、统一渠道、统一时间、直接发放。

(三)封闭运行,确保安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建立统一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个人账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三、操作流程

一)确定“一卡通”专管员。“一卡通”是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唯一卡号,各乡镇及相关主管部门均要确定一名熟悉农村工作、补贴政策、责任性强、熟练电脑操作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专管员,专管员配合洪洞县农商行的工作人员对本辖区的农民进行“一卡通”的信息采集,洪洞县农商行完成“一卡通”的发放工作。

(二)搞好“一卡通”信息采集。各乡镇对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登记。

(三)搞好“一卡通”信息报备和资金拨付。各乡镇要将各项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基本信息采集表以及补贴对象的身份证、“一卡通”账号、联系电话(复印到一张A4纸上),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基本信息采集表的顺序装订成册(附电子版),经乡(镇)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主管职能部门审查后,由主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收到各主管职能部门的汇总表后,3个工作日将资金拨付到洪洞县农商行进行打卡发放。

四、工作要求

实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步骤。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站在讲政治、惠民生、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密切搞好配合。凡因敷衍塞责、影响补贴领取,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纪委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五、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春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  南  县政府办副主任

        闫晋洪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乔建红  县发改局局长

        苗合意  县教科局局长

刘亚俊  县民政局局长

郭芳芳  县人社局局长

王秋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付雪海  县住建局局长

郭双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小平  县水利局局长

席青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石心强  县林业局局长

陈洪君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李晋豪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倪宁慧  县审计局局长

李金龙  县医保局局长

姚建明  县残联理事长

贾洪海  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梁建明  县畜牧服务中心主任

樊江平  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主任

严文辉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新翠  县银保监会主任

郭宏伟县农商行行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总会计师李小将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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