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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山西恒富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补缴...

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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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山西恒富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补缴差价方案的请示》(洪自然资〔2019〕6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对山西恒富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改变用途补缴差价手续。该地块位于洪洞县飞虹西街北侧,出让面积16787平方米(合25.18亩),用途由工业用地改变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经研究,同意你局拟定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补缴差价方案》,补缴出让金额根据批准的标准执行,请认真组织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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