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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山西恒富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补缴差价方案的批复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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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山西恒富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补缴差价

方案的批复


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山西恒富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补缴差价方案的请示》(洪国土资〔2018〕14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请你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约定,认真组织实施。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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