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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九、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二、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十三、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四、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直属事业机构4个,分别是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个,具体包括:洪洞县赵城镇人民政府本级。
三、2022 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2开局之年,蹚出新路,团结奋进。“十四五”期间全镇工作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记领袖“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殷殷嘱托,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五好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机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努力实现赵城经济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确保“十四五”转型出雏形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具体做到“四个深化”:
(一)深化党建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党建引领,以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赵城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契机,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变“在家等”为“上门引”。服务园区项目,力争实现总投资10亿元的国耀兆林公司1x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产达效;抓好工业园区内废弃工业用地再利用和低效用地整治,力争完成500亩土地再利用。完成瓦窑头、南关、南街、西街、北街等村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灌溉、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成永乐、疙塔、杨堡等村高标准农田项目申报。
(二)深化“三零”创建,确保和谐稳定。
用小网格推动大治理,围绕“零事故、零案件、零上访”做好企业、重点人群、重点房屋、重点场所的排查、及时掌握情况,精准施策,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落实网格化、应急、长效等机制,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及时跟进反馈网络舆情,回应群众关切,引导政风民风向善向好,全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化惠民工程,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集中供热和集中供水”两件民生实事,是政府所急,民心所向,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有勇气去啃,有魄力去攻,有措施干成。
强力推进集中供热。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继续与太原炬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合作,2022年计划投资6000万元,对供暖涉及的剩余户全部入户接通,年内实现集中供热应接尽接、应供尽供。力争实现集中供水。经过县政府和路桥集团多次协商,初步决定由洪洞县委县政府牵头制定赵城城区集中供水改造方案,成立供水公司,投资1亿元从广胜寺至赵城镇引霍泉水,修建一条生活用水管线,彻底解决赵城“饮水难”的问题,力争年内完成规划设计和管网铺设。除和路桥集团达成初步意向外,为确保集中供水改造尽快实现,3月开始,镇党委政府和万家寨水务公司取得联系,先后进行了三轮现场查勘,就合作相关问题进行了积极协商,现正在全力跟进。
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乡村要振兴,面貌必须新。在做好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水项目的同时,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企业,采取断电、停水、限产、限行等办法实施最严厉的环保攻坚应急应对措施。持续开展非法销售使用劣质煤专项整治行动。因地制宜,分村推进,强力推进海拔600米以下地区清洁能源改造。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规范主干道路沿线通讯、电力线路;将垃圾填埋厂、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环卫所、保洁员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探索“第三方治理”模式,促使环境面貌大改观。
(四)深化政府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建设法治政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全面推动政府工作法治化进程。建设高效政府。实行“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提供便利、更加高效的服务。建设务实政府。坚持“干”字当头,“实”字当先,工作节奏要快、方式方法要活、工作效率要高、落实效果要好,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建设廉洁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反对“四风”,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以优良作风促政风、带民风,赢得群众信任。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九、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二、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三、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十四、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3560.158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434.7082 万元,增长 13.90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3560.158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3560.1582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3403.087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4.7276 万元,增长 14.65 %。主要原因是列支项目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157.070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0194 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4.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支出预算总计 3560.1582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569.175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2.33 万元,增长 4.14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动、村级活动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7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补贴经费。
3.农林水支出 380.73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82.039 万元,减少 32.35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支项目数额有所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87.720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19 万元,减少 2.4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 1227.07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19.98 万元,增加 35.28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支项目数额有所增加。
6.住房公积金(类)支出 50.03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63 万元,增加 3.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 20.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0.43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支项目数额有所增加。
8. 节能环保支出 2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支项目数额有所增加。
9.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777.836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4366万元,增长 2.83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2782.32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13.2716 万元,增长 17.4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支项目数额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赵城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3560.158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403.0876 万元,占 95.5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57.0706 万元,占 4.41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赵城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3560.158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77.8366万元,占 21.85 %;项目支出 2782.3216 万元,占 78.1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560.158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4.7082 万元,增长 13.90 %。主要原因是列支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3403.087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34.7276 万元,增长 14.65 %。主要原因是列支项目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777.83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19.700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 158.13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157.070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0194 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2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2 万元,主要原因维修(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58.1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116 万元,增长 3.34 %。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办公设备购置和专用设备购置。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10.185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10.185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本部门使用房屋面积3742平方米,价值526.61万元;
2.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1辆等;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部门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共24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560.1582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3560.1582万元。
十三、其他说明
1.政府债券公开
2022年度我部门未使用政府债券
2.专项债券公开
2022年度我部门未使用专项债券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
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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