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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高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政办发〔2019〕165号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洪洞县高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高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
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速铁路安全的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对高铁沿线安全环境隐患整治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整治的通知》的部署要求,为确保我县辖区高速铁路沿线安全万无一失,经县政府同意,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底,在高速铁路沿线集中开展安全环境隐患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高速铁路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县高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路地联动、齐抓共管,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整治违建违占、违法堆放等突出问题,切实消除高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力保障高铁沿线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高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实现我县高速铁路沿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安全环境隐患清零销号,确保高速铁路沿线安全稳定。
三、工作任务
对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筛查出我县威胁高速铁路安全环境隐患共计229处,涉及沿线兴唐寺乡、明姜镇、大槐树镇、万安镇、辛村乡、龙马乡6个乡镇。
重点清理高速铁路地界红线内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问题,实现红线内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全部清零。
重点整治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隐患,并落实有效的防护监控措施。
重点加强高速铁路沿线安全管控,消除易燃易爆、河道采砂、建筑施工等影响线路基础稳定突出隐患,治理彩钢瓦房、大型广告牌、塑料大棚、农用地膜、垃圾倾倒点以及建筑工地防尘网、焚烧扬尘等危险物品侵限隐患,实现依法依规有序管理,全面落实日常监管措施。
四、组织保障及责任分工
为确保本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洪洞县高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组 长:敬三平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许向民 政府办副主任
韩庚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乔建红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曹学忠 高铁工务段临汾西车间副主任
安晓华 高铁临汾西供电车间主任
成 员:郭 彬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秋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付雪海 县住建局局长
黄小平 县水利局局长
石心强 县林业局局长
张新海 大槐树镇镇长
王德芳 明姜镇镇长
薛伟杰 万安镇镇长
乔 刚 兴唐寺乡乡长
朱 伟 辛村乡乡长
郭小栋 龙马乡乡长
樊宾宾 县铁路护路联防中队中队长
严宏伟 洪洞西高铁站站长
张天河 县铁路派出所所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铁路局集团公司派专人在县发展和改革局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协调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负责集中整治日常推进和综合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落实旬报工作制度,及时向县协调小组报告落实推进情况。
高速铁路用地范围内的隐患整治,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负责,沿线乡镇政府配合;高速铁路用地范围外的隐患整治,由沿线乡镇政府负责,铁路局集团公司配合;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公安局、护路办、铁路派出所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全力配合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五、实施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11月25日前)
组织召开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任务,出台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组织、协调和工作运作体系,下达《洪洞县高速铁路环境隐患问题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确保工作落实。
铁路局集团公司与高速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对接辖区内高速铁路隐患整治项目;铁路局集团公司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照任务清单,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工作推进责任清单,于11月27日前报送县协调小组办公室建档立卡,同时做好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二)整治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25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铁路局集团公司要围绕工作目标,对照任务清单,列出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对全县范围内高速铁路沿线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完毕。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底)
各相关乡镇、各部门要对安全环境隐患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回头看”工作,并提出深化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思路。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相关乡镇、各部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清醒认识高速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面临的风险,切实担负起维护高速铁路安全的职责使命,把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领导,落实好各项整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路地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实现资源整合,工作互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协调小组定期不定期巡查、检查各类问题的整治情况,对于未按照工作计划完成任务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畅通信息,及时反馈。在整治实施阶段,各相关乡镇、铁路局集团公司每日要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经双方确认的推进落实情况表(详见附件2);协调小组办公室每月1号、11号、21号,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落实推进情况,定期向县协调小组汇报推进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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