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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洪洞县云安选煤有限责任公司等八家洗煤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通报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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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全县各洗、储煤企业: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生产事故发生,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临汾市煤炭局和洪洞县安监局对洪洞县荣达煤业有限公司、洪洞县腾跃煤化有限公司、洪洞县云安选煤有限责任公司、洪洞县恒富亨通洗煤有限公司、山西恒富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洗煤厂、洪洞县昕海煤化有限公司、洪洞县瑞峰选煤有限公司、洪洞县富晟园洗煤有限公司等八家洗煤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各企业存在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不健全,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力、整改不力,“三违”检查、考核缺失,安全教育走过场,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不学习、不重视、不执行、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主体安全责任未落实,企业人员仍然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心理和应付检查心理。县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了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企业未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生态环境治理煤场封闭改造项目期间,企业自行设计、自行组织施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无资质;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3、企业安全基础管理薄弱。未建立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等;安全教育培训无计划、未实施,全员、岗前培训,流于形式,无针对性;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反“三违”台账、安全检查台账、劳动防护用品台账等安全台账缺失;未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向安监部门备案等。


    4、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装置、警示标志缺失。主体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未恢复;主要工作地点声光报警、紧急按钮开关缺失;主要危险场所和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及危险因素告知牌。


    5、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到位。柴油储罐与办公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未设置警示标志、灭火器材,储罐未采取防晒措施,未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等。


    6、较大危险因素辨识滞后。未建立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台账并针对危险因素制定有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未落实较大危险因素“一岗位一清单”措施;未定期对危险因素进行检查排查和风险评估。


    7、作业现场环境差。储煤场的照明设施配备不足;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到位;危险场所安全通道不畅通。


二、引以为戒、强化管理


    各洗、储煤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要做好自查自纠,结合当前的热点问题、行业特点和季节变化特点,逐车间、逐班组、逐岗位、逐环节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迅速扭转当前安全管理被动局面,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实、做细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县安监局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检查、查处力度,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较差、设备设施装置落后、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三违”现象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管理存在严重缺陷,达不到安全基本条件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将依法依规提请关闭取缔。




                                                                                     洪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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