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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25项)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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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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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确认1100-F-00500-141024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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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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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确认1100-F-00600-141024建设用地使用权《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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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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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确认1100-F-00700-141024宅基地使用权《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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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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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确认1100-F-00800-141024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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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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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政确认1100-F-00900-141024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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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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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6行政确认1100-F-01000-141024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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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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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7行政确认1100-F-01100-141024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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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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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备注
8行政确认1100-F-01200-141024 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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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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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确认1100-F-01300-141024地役权登记《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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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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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行政确认1100-F-01400-141024 抵押权登记《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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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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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行政确认1100-F-01500-141024更正登记《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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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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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行政确认1100-F-01600-141024异议登记《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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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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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行政确认1100-F-01700-141024预告登记《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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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编码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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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14行政确认1100-F-01800-141024查封登记《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事项
类别
事项
编码
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15行政确认1100-F-00100-141024 建设工程规
划核验(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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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16行政确认1100-F-00200-141024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
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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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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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17行政确认1100-F-01900-141024 新建商品房转让确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事项
类别
事项
编码
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18行政确认1100-F-02100-141024房改房、集资房转让确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事项
类别
事项
编码
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19行政确认1100-F-02000-141024 还迁房转让确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事项
类别
事项
编码
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20行政确认1100-F-02200-141024 存量房转让确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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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类别
事项
编码
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21行政确认1100-F-02300-141024 存量房网签备案、撤销《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房地产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建设的通知》 山西省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 签系统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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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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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22行政确认1100-F-02400-141024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换发、补发、注销《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3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3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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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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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备注
23行政确认1100-F-02500-141024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3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法典》物权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28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97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20条。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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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事项
编码
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24行政确认1100-F-00300-141024房产测绘成果审核《房产测绘管理办法》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十八条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事项
类别
事项
编码
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25行政确认1100-F-02600-14102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第五条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第五条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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