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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7项)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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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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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奖励1100-H-00100-14102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地质灾害防治条例》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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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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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奖励1100-H-00200-141024  对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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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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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奖励1100-H-00300-141024  对在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奖励《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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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事项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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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4行政奖励1100-H-00400-141024  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奖励《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事项
类别
事项
编码
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5行政奖励1100-H-00500-141024  对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事项
类别
事项
编码
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6行政奖励1100-H-00600-141024对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县级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事项
类别
事项
编码
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7行政奖励1100-H-00700-141024土地复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奖励《土地复垦条例》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
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必要
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
告知(不予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审批结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
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土地复垦条例》第九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
七十四条、第七
十五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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