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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住建局行政许可类事项权责清单 | |||||||||||
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子项名称 | 职权依据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依据 | 问责依据 | 权利级别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行政许可 | 1300-A-00100-141024 | 燃气器具销售目录公布 | 《山西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31条 在本省销售的燃气器具,符合下列条件后,方可列入销售目录:(1)燃气器具生产企业依法取得了生产许可证;(2)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3)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4)在本省设立或者指定布局合理、方便用户的产品维修站点。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文书,送达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2-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2-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 3-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 3-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4-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 4-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 5.【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 | 县级 | 洪洞县住建局 | ||
2 | 行政许可 | 1300-A-00200-141024 | 房地产估价资质审批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文书,送达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2-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2-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 3-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 3-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4-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 4-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 5.【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 | 县级 | 洪洞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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