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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1项)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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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类别
事项
编码
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
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1行政奖励1900-H-00100-141024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艺术档案管理办法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的资质、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及法律依据,并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书面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阶段责任:电话通知送达并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责任:《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七号)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2、审查和决定责任:《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七号)第三十四条、三十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一条。3、送达责任:1.《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七号)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4、事后监管责任:《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七号)第六十一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九条、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七十四条、七十五条、七十六条、七十七条县级洪洞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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