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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事项 类别 | 事项 编码 | 事项 名称 | 事项 依据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依据 | 问责依据 | 权利 级别 | 实施 主体 | 备 注 |
1 | 其他 | 0800-Z-00100 -141024 | 律师事务所及其 分所设立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带好材料、申请。 2.审查责任:根据法定的程序,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六条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县级 | 洪洞县司法局 | |
2 | 其他 | 0800-Z-00200 -141024 | 公证机构设 立的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 正材料。2.审查责任:根据法定的程序,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 |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县级 | 洪洞县司法局 | |
3 | 其他 | 0800-Z-00300 -141024 | 司法鉴定机构 设立登记的初审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带好材料、申请。 2.审查责任:根据法定的程序,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 县级 | 洪洞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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