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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1项)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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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类别
事项
编码
事项
名称
事项
依据
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权力
级别
实施
主体
备注
1行政裁决1400-E-00100-141024裁决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客运经营者应当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客运站经营者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预审意见。
决定责任:法定告知、做出裁定并告知
送达责任:制作裁定决定书、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事后责任:监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客运经营者应当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客运站经营者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2、《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第九十条。县级洪洞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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