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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类(1项)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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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

(一)行政确认类(1项)



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行使主体备注
项目子项
1行政确认0200-F-00100-14102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
【政府规章】
 《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8年省政府令第219号)第二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08]54号) 
  1.受理责任:依据管理办法发布通知,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据管理办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县级经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和材料。
  2.审查责任:审核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或实地考察。
  3.决定责任:综合专家意见,做出申请企业是否通过认定的决定。
  4.送达责任:通过认定的,对审核无异议的企业授予“临汾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并发文公布。
  5.事后监管责任:对获得认定的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评价。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 《临汾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十条
  2、同1.
  3、同1.
  4、同1.
  5、《临汾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8年省政府令第219号)第二十四条 
  《临汾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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