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为缓解上下游天然气购销价格矛盾,促进天然气企业健康运营,保障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按照建立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洪洞县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决定对我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联动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价格
(一)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生活用气
第一档:每户每月使用在28(含)立方米以下的气量,销售价格为2.88元/立方米;
第二档:每户每月使用在28至42(含)立方米之间的气量,销售价格为3.17元/立方米;
第三档:每户每月使用在42立方米以上的气量,销售价格为3.74元/立方米。
(二)居民独立采暖用气
第一档:每户每月使用在400(含)立方米以下的气量,销售价格为2.88元/立方米;
第二档:每户每月使用在400立方米以上的气量,销售价格为3.17元/立方米。
为减轻居民“煤改气”取暖户用气负担,依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2019年“一城三区”清洁取暖工程的指导意见》(临政办发〔2017〕24号)的精神,居民独立采暖用气暂不执行阶梯价格,独立采暖用气的全部气量暂按一档气价2.88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
(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一档、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3.03元/立方米。
二、保障及要求
(一)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对有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用气价格均按阶梯一档气价执行。
(二)燃气公司要做好价格调整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用户及社会各方的理解支持,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正常的购气和市场秩序,执行中遇有问题,要及时反馈我局。
三、执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后执行。
洪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2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