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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洪洞县大槐树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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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召开了洪洞县大槐树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论证会,与会专家经过认真讨论、审议一致同意该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现将修改后的规划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2024624日至202482

公示期限30个工作日

用地位置该地块位于洪洞县城东东北部恒富东街与G108国道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东临空闲地,西临正在建设的恒东国际小区,南临恒富东街,北临磨河。

用地面积14360.33平方米。

论证原因《洪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对地块的未来发展重新作出了要求响应相关要求对用地布局与地块控制指标进行优化调整。

附注

1. 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涉及规划内容的表述,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 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者,请在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洪洞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

咨询电话0357-6250126

    79711459@qq.com

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20246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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