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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召开了洪洞县城东控制性详细规划K-01-02地块调整论证报告论证会,与会专家经过认真讨论、审议,一致认为本次控规调整可行,修改理由充分,同意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现将调整后的规划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8月16日
用地位置:调整地块位于规划支八街以南,梗壁路以西,伊顿鑫城小区以东。
用地面积:11714平方米。
调整原因:根据《临汾市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县县全覆盖项目实施方案》及洪洞县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洪洞县要建设一所150个托位的公立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来破解“养”的难题、提升“育”的质量。根据现行《洪洞县城东控制性详细规划》,K-01-02地块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目前该地块的建设分为三个地块,分别为空地(原审批的大槐树镇派出所用地)、洪洞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岳林花苑小区。大槐树派出所项目2011年被列为洪洞县重点项目,根据公安部最新派出所建设标准,按照建设全国一级派出所和枫桥派出所标准,洪洞县公安局已另行选址,原拟选的K-01-02地块场址闲置至今。为避免土地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将原审批的大槐树镇派出所所处地块调整为教育用地,符合国家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的节约挖潜,逐步实现以存量建设用地为主满足用地需求,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政策要求。综上,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及规划调整,将K-01-02地块分别调整成教育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和居住用地对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完善洪洞县政策支持体系,开展普惠托育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调整内容:用地边界、用地性质、地块指标
附图:洪洞县城东控制性详细规划K-01-02地块调整示意图.jpg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涉及调整内容的表述,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者,请在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洪洞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
咨询电话:0357-6250126
邮 箱:79711459@qq.com
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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