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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洪洞县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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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县自然资源部门对我县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目前更新成果已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洪洞县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晋自然资技审〔202325号)文件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县城土地定级及范围

本次洪洞县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是在2017年洪洞县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土地定级面积由原来的71.74平方公里扩大为72.39平方公里。更新定级范围为:北至恒富西大街以北1600米南官庄村北、屯里村北);西至桃临线以西500米;南至西李村南、张村南、秦堡村南;东至秦壁村东、李堡村东、南辛堡村东东冯堡村东。土地级别为五个级别:

一级地段枫辉街-虹通北路-虹通南路-泽瑞嘉园-城东村-朝阳东街-江南新城-同鑫家园小区-虹通南路-涧河北侧沿岸-涧桥北路-飞虹西街-铁路沿线-洪洞县环保局-枫辉街。

二级地段:汾河以东-龙泉家园北侧-弯里村-霍侯一级公路东侧100米左右-洪洞客运站-华润恒富天然气加气站-恒源蔬菜批发市场-丽都装饰城-山西双银电热能有限公司-涧河南侧涧河村-涧桥村-洪洞职业中学二校-西池村-涧河北侧-汾河东。

三级地段:北起边界线-西东冯堡村-G108国道以东500米-山西双银电热能有限公司以北-涧河南侧沿岸-边界线-秦璧村-G108国道-G108国道与涧桥南路交叉口-西池村-北营村-汾河东岸-飞虹西大街南侧-睿博学校-洪达路西侧规划路-洪洞第二中学以西-恒富西大街北侧-汾河-边界线

四级地段:东部:东至边界线,南至涧河,西至三级边界,北至边界线南部:汾河以东边界线以北三级边界以南区域西部:汾河以西北至恒富西大街北侧约300米,西至河西新区洪达路西侧规划路及边界线,包括南洪段村、北洪段村、辛南村部分,南至公孙村南,除3级地以外区域

五级地段:级地以外区域

乡镇企事业国有土地及交通沿线的土地级别参照以上各级土地确定。

以上各土地级别的具体界限划分以洪洞县城镇土地定级基准地价图为准。

二、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

根据洪洞县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更新成果,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按照用途不同分为:商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四种类型的基准地价价格。

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一级地段更新为1569/平方米,二级地段更新为1072/平方米,三级地段更新为672/平方米,四级地段更新为488/平方米,五级地段更新为306/平方米;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一级地段更新为1369/平方米,二级地段更新为1009/平方米,三级地段更新为622/平方米,四级地段更新为430/平方米,五级地段更新为257/平方米;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一级地段更新为500/平方米,二级地段更新为349/平方米,三级地段更新为286/平方米,四级地段更新为263/平方米,五级地段更新为223/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一级地段更新为567/平方米,二级地段更新为406/平方米,三级地段更新为341/平方米,四级地段更新为314/平方米,五级地段更新为248/平方米。

三、基准地价应用

基准地价是同级土地均质地域内的平均价格,不同于宗地价格,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洪洞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2月6日公布的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成果同时废止。

洪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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