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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第二季度新申报的保障对象进行公示的通告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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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房保障工作有关规定,经过居委会、乡镇及有关部门审核,2023年度新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57现予以公示。凡对公示保障对象获得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6210128

附件:2023年度第二季度新申报保障对象公示名单.xlsx


  

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20235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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