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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规则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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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实施规则

根据国家、省、市、县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顺利完成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特制订本实施规则。

一、分配抽号时间

2023528

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房源情况

此次分配的公租房涉及13个公租房小区共635套。其中恒美华庭84套、新城中心100套、河畔·香茗居14套、湖畔花园8、岳林花苑8、君临苑56套、舒心园79套、恒富蓝天39套、滨河湾187套、福临苑28套、恒富西街公租房18套欢颜新区13套,欢颜一区1套户型面积50平方米左右。

   三、列入抽签范围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

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并初审,洪洞县大槐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复审,民政局比对家庭成员信息,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抽查,截至2023528日共核准公租房实物配租的轮候保障对象708户,全部进入此次抽签范围。

    四、分配办法

    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现场抽号方式确定入住对象。抽取房号后,根据规定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抽号应由保障对象家庭的户主或配偶抽取,除配偶以外的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代抽。

    (二)列入抽签范围内的保障对象应于2023528日上午8点前到指定地点签到(洪洞县大槐树文化中心影剧院),超过8点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抽到房屋的保障家庭应于2023529日至6月2日在住建局办理入住的相关手续。

(四)为保证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抽签现场邀请县公证处等相关单位给予全程公证和现场监督。

              

               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20235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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