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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3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17年6月21日进行了意见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
接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书记郑步电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了“五人小组”会议,研究商讨整改落实工作,并立即向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转发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对洪洞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7月4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7月5日,制定下发了《洪洞县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全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在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书记郑步电同志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县级领导分头抓,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务求整改实效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10条,已整改完成10个,占比100%。县委班子成员及有关单位自上而下共采取整改措施77项,制定和修订制度8项。
一是以上率下,形成合力。县委书记郑步电同志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先后主持召开了两次县委常委会议和三次专项工作部署会,认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部署,对于整改中的重大问题、重点工作亲自赴实地进行查看督促,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涉及的13名县级领导按“一岗双责”要求,直接参与3个方面10个专项问题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所负责整改事项的落实进展情况;整改责任单位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承担的整改任务逐条逐项对照检查,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形成了书记挂帅、班子成员领题、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的整改领导机制。二是强力推进,务求实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巡察办、考核办,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复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三是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为了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定期开展“回头看”。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与考核、扶贫资金及其他涉农资金管理、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修订完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并将这些制度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确保整改问题见底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有力有效。
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关于有的主要党政领导对脱贫攻坚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精准扶贫方针政策落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的调研讲话和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县四大班子成员坚持定期到包联乡镇和帮扶的村进行指导、督促,深入贫困户走访,开展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等专题调研。二是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突出内容写入各类报告中,县级领导干部2017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要求重点突出抓脱贫攻坚的工作情况。县委常委班子及个人,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整改责任,在深刻剖析问题、查摆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整改、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措施。
整改责任部门: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各职能部门。
责任人:郑步电、解高民。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属长期整改。
2.关于党的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宣传不到位,缺乏深入细致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了精准扶贫微信工作群,在“槐乡大地”、“洪洞广电”“洪洞588信息网”等微信公众号及手机报上发布政策宣传及专题信息报道32条,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24期,举办电视专题讲座6期。二是组织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深入到全县所有贫困户家中进行宣传讲解,发放《洪洞精准扶贫50条》1.2万本,发放扶贫手册和其他宣传材料共计5万份。在全县范围内设立大型宣传栏28块、村级宣传栏237块、横幅1454条。三是县直各单位、扶贫企业、金融机构分别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针对性的开展了精准扶贫工作宣传。
整改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各职能部门。
责任人:樊如荣。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属长期整改。
3.关于有的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帮扶工作不到位、作风不硬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县委组织部多次召开党建及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压茬轮换了48名农村第一书记,从县直单位抽调1159名干部组成237个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得力干部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对工作不力、帮扶效果不明显的落实召回措施。二是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脱贫责任书、帮扶责任书,并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第一书记抓农村党建“三个清单”内容,包联单位、驻村工作队按照“双签”责任制的要求,积极抓好任务落实。
整改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扶贫开发中心。
责任人:赵双宝、高涛。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属长期整改。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4.关于精准扶贫机构组织执行力不够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充实领导班子。专门为县扶贫开发中心调入科级领导干部1名,专职工作人员2名,进一步充实了班子成员和工作队伍。二是从相关部门抽调了6名干部,具体负责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了指导、服务、协调、督办职能,定期、不定期对全县16个乡镇的整改工作及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督促和检查。三是要求各乡镇完善乡镇扶贫工作站建设,保障人员、场所和经费,负责宣传有关政策、申报扶贫项目、办理扶贫业务等。
整改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责任人:赵双宝、高涛。
此问题已于2017年9月整改完毕。
5.关于驻村工作队帮扶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县委组织部、县委下乡办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指导驻村工作队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不断完善帮扶措施,237个驻村工作队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结合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共落实扶贫项目153个,落实帮扶资金1200余万元,切实提高了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整改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办、政府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责任人:赵双宝、高涛。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属长期整改。
6.关于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融合。我们把脱贫攻坚作为农村“第一书记”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强化属地管理,进一步明确第一书记职责和纪律要求,将第一书记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二是采取明查暗访、随机督查等形式,不定期对第一书记在岗及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走读”、不到岗、擅自脱岗情况。截至目前,全县48名第一书记均能认真履职尽责,共为农村筹集资金1000余万元,引进发展扶贫项目40余个,修缮公路6000余米,打深井6眼,铺设管道、水渠2万余米,帮助申请残疾补助、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资金100余万,进一步改善了所在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户提高了经济收入。
整改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下乡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责任人:赵双宝、高涛。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属长期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7.关于县委主要党政领导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县委、县政府组织学习了《临汾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临汾市脱贫攻坚督查巡察工作办法》《临汾市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双签责任制,贯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过程。二是县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听取整改情况汇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并多次赴实地查看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担当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领域的扶贫攻坚工作中,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了考评和问责机制的落实。
整改责任部门: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人:郑步电、解高民。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属长期整改。
8.关于纪委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够有力,主动监督不够,执纪问责偏软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县纪委监委工作例会上,任俊杰书记多次强调,要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出击,加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重点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工作中的干部作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要加大问责力度,落实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对扶贫工作失职、监管缺位,给扶贫工作造成严重损害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进行问责,形成违纪必究,有责必问的强大威慑。三是对扶贫工作中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的各级干部要责任追究和约谈。从去年12月至今年7月底,我县共建账立案扶贫领域问题案件7件,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交司法机关5人。
整改责任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委办。
责任人:任俊杰。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属长期整改。
9.关于个别脱贫攻坚党员领导干部执行脱贫帮扶政策不严格,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县纪委监委结合“纪检干部下基层”活动开展,不断加大对县乡村三级党员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在岗履职情况的督查密度,对工作迟缓、帮扶措施不对路、帮扶计划不落地等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干部严格按规定进行约谈和问责。
整改责任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委办。
责任人:任俊杰。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属长期整改。
10.关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生产生活问题关注不够,解决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结合部门职能,针对性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根据“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截至目前,为全县贫困人口缴纳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75.7万元,大病保险25.4万元;为全县36名贫困大学生发放了补贴18万元,帮助贫困家庭的孩子实现“大学梦”;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005万元,涉及贫困户801户;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64户;完成健康扶贫双签约1213人,签约率99%;完成贫困人口劳动力培训400人;落实低保户9547户,发放资金4755万元;实施退耕还林2500亩,涉及199农户,发放补助资金125万元。同时,县委、县政府积极协调社会力量,整合资金2000余万元,在两个省级贫困村规划建设了防洪堤坝修缮、危房改造、经济林、人畜饮水、农田水利设施和道路硬化等民生工程。截至目前,南铁沟村河道治理工程已筑坝成型正在回填;农业调产项目已栽植核桃220亩;村级卫生室主体完工;危房改造正在制定方案。后山头村道路硬化已完成4900米路面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已竣工,安装水管900米,建成一座100立方的蓄水池;饮水工程勘探工作结束,正在进行规划设计;村级卫生室主体完工。
整改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农委、县扶贫开发中心。
责任人:解高民。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属长期整改。
(四)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总的处置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10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长期整改坚持的9条。整改中,共采取整改措施77项,制定和修订制度8项,挽回直接经济损失金额47.1万元,没收违规资金47.1万元。
三、强化结果运用,促进工作推进
虽然,我们在整改工作上做了大量积极的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巡察督导为鞭策,强化整改成果运用,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学习兄弟县市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开展政策解读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广泛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手段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扩大脱贫攻坚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二是突出抓好扶贫重点工作。继续实施好光伏扶贫、产业扶贫和教育扶贫等工程,开展好干部驻村精准帮扶工作,确保贫困群众直接受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引导社会组织承建扶贫项目。扶持培育壮大贫困地区优势产业,为贫困个体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三是提高干部驻村帮扶实效。建立完善检查通报制度,进一步督促工作队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切实落实帮扶措施。同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发现工作队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学习推广辐射。
四是严格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积极争取更多中央、省、市财政扶贫资金,确保把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加快扶贫项目实施步伐,有效盘活财政扶贫滞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和精准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将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实现扶贫开发效益最大化。
五是激发脱贫主体内生动力。坚持开展“扶贫、扶志、扶智”三位一体的扶贫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帮助贫困人口从内心深处消除安贫固穷的“等、靠、要”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观念。加强贫困村“两委”班子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模范先锋作用,通过帮、扶、带等方式,激发贫困个体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摆脱贫困的主观能动性,从根本上实现脱贫。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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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洞县委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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