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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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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办理备注
1X140000201811220009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辛村乡白石村,党支部书记独霸该村几百亩汾河滩地,私自打深井,偷接电源,任意买卖采沙权180万元。任意盗挖国家资源;2015年至今连续采挖,毁坏大面积良田,破坏湿地生态,导致周围严重地表水位下降。洪洞县水、生态、土壤1.举报人反映“党支部书记独霸该村几百亩汾河滩地”的问题中涉及的汾河滩地位于洪洞县辛村乡白石村东1.7公里,原为某部队靶场滩涂地,2010年转让给恒富陶瓷厂。恒富陶瓷厂建成后将剩余的132亩滩地转交给白石村村集体所有,目前,该滩地由白石村村委转包给村民种植农作物,不存在村支部书记独霸几百亩滩地问题。
2.举报人反映“私自打深井,偷接电源”的问题,经辛村乡党委、政府调查核实,该井于(井深30余米,不属于深井,)系2009年修建临汾北外环高速时由施工单位开凿,以解决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问题,2015年10月已被填埋。2017年8月,在取缔砂石加工点过程中该井电源已经全部切断。
3.举报人反映“任意买卖采砂权180万元,任意盗采国家资源;2015年至今连续采挖,毁坏大面积良田,破坏湿地生态,导致周围严重地表水位下降”的问题,经现场调查,132亩滩地中的部分土地2009年由临汾北外环高速第四标段作为料场及制板厂占用,2012年高速建成后,施工单位撤离,撤离后,此地块由原白石村振兴砂石加工点占用;举报材料中反映“任意买卖采砂权180万元”的问题,2018年5月21日县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调查核实,白石村振兴砂石加工点经营者为苏振兴,与支部书记苏瑞祥无关,但此处确实存在过砂石生产经营行为,2017年8月辛村乡政府对汾河河坝沿线进行了彻底整治,同时,对附近3家砂石加工点采取了断电措施,对生产设备进行彻底拆除。目前,白石村范围内未发现私采乱挖及加工砂石的现象。
不属实1.县水利局根据县河长办相关文件要求,专门设立了巡河队伍,在汾河辛村段设立巡河员2名,并上岗巡查,进一步加强了汾河河道管理工作。2.辛村乡党委、政府对陶瓷工业园附近设置了围挡,禁止工程机械、运输车辆进入,在醒目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组织人员对汾河沿线不间断排查,建立了监管长效机制。3.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加密了监管频次,杜绝了私挖滥采行为的发生。此前,针对2017年以前白石村存在非法砂石加工,白石村支部书记苏瑞祥、村委主任田洪元负有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辛村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已对白石村党支部书记苏瑞祥、村委会主任田洪元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对因存在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县国土资源局分别给予辛村国土资源所中心所所长沈宁、副所长芦爱军诫勉谈话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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