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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洪洞县城霍侯一级路东侧综合贸易园及泽润汽配贸易有限公司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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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洪洞县城霍侯一级路东侧综合贸易园及泽润汽配贸易有限公司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洪洞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洪洞县城霍侯一级路东侧综合贸易园及泽润汽配贸易有限公司地块规划调整方案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经过认真分析讨论,认为地块规划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理由充分,同意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现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一、洪洞县城霍侯一级路东侧综合贸易园地块

1、地块情况

该地块位于洪洞县县城东部,霍侯一级路东侧、洪安涧河北侧、洪古路南侧,用地面积为3063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0.58,建筑密度≤24.5%,绿地率≥25%。

2、调整理由

1)贯彻落实国土资发〔2016〕147号《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需要。

综合贸易园用地布局混乱,用途不合理,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土地处于闲置状态,不符合节约和集约土地规定。结合当前网络商业为主要发展趋势以及洪洞县的实际经济形势,综合贸易园受自身发展的限制容积率低、投入产出低,造成土地闲置和浪费,不符合当前洪洞县城市发展需要。变更用地性质、开发低效用地符合《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修订)和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自然资办发〔2019〕31号)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用地性质调整后,可节约和集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适应城市发展需要。

由于该地块位于洪洞县中心城区老城片区东南部边缘,总体规划确定为商业用地。从现状建设经营情况及周边洪洞县总体规划看,地块周边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农用地、公共绿地和居住用地,南侧临近洪安涧河。综合贸易园周边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不适宜发展商业项目,通过对用地性质的调整提高用地的整合度,增强其使用功能,提高地块的整体景观风貌。

该地块位于秦壁工业园北侧,将局部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可满足秦壁工业园配套服务设施需求,而且能改善洪安涧河沿岸景观,最大限度地节约和集约用地,完善该区域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文化内涵符合老城片区和南城片区区域功能需求。

3、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将洪洞县G108国道东侧综合贸易园地块(B1)划分为A-01、A-02、A-03、A-04、A-05五个地块。其中A2地块用地性质不变;A-01、A-03地块调整为防护绿地,A-04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A5地块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

A-01地块面积8951.6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A-02地块面积62108.6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5%。A-03地块面积6479.5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A-04地块面积118165.4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55米,绿地率≥35%.A-05地块面积56038.2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0米,绿地率≥35%。

二、洪洞县泽润汽配贸易有限公司地块

1、地块情况

该地块位于洪洞县县城东部,108国道与玉峰街丁字口东南侧,东至西冯堡村耕地,南至城东村居民点,西至霍侯一级公路,北至村庄道路,用地面积为10779㎡(16.17亩)。地块规划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20m、≥10m。

2、调整理由

1)贯彻落实国土资发〔2016〕147号《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需要。

项目地块土地权属为洪洞县泽润汽配贸易有限公司的用地,用地布局不合理,出入口和通道不能满足消防要求,除销售大厅为钢结构外,其余汽修车间为彩钢房,且年久失修。用地东北侧建有三层住宅与汽修厂同一出入口,造成功能混乱,不符合用地要求。

2)现有的城乡规划,难以当今城市适应发展的需要。

总体规划该地块的用地性质主要为商业用地,现状为泽润汽配贸易有限公司的汽车销售及维修场地,受当时经济条件的限制,建筑设计标准不高,设施落后,建筑退让距离不够,而且严重干扰南侧居民的正常生活。通过对用地规划条件的调整,提高了居民的生活品质,节约集约了土地,增强了使用功能;提高了地块周边的整体景观风貌。

3)打造洪洞县县城外环路道路景观的要求。

地块用地为商业用地,位于G108国道东侧,现状洪洞县泽润汽配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大厅及周边建构筑物为低矮的钢架房、彩钢房,设施简陋,影响洪洞县城东区形象,且不符合城市第五立面的要求。销售大厅压占G108国道上防护林带。

4)解决住宅短缺,满足住房需求的需要。

该地块的调整是打造城市景观,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必然要求。因此地块性质、指标也应根据城市发展策略以及地块区位做出相应调整,为未来城市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将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对地块控制指标进行调整。洪洞县位于建筑气候区划Ⅱ区,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拟调整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35%。

附注:

1、附图为示意图,只涉及修改内容的表述,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者,请在公示期满前向洪洞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地址: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357-6250126

邮箱:79711459@qq.com


综合贸易园在中心城区用地规划中的位置

综合贸易园调整前规划

综合贸易园调整后规划

泽润汽贸地块在中心城区用地规划中的位置

泽润汽贸地块调整前规划

泽润汽贸地块调整后规划


洪洞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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