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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洪洞县2020年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基本情况的公示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2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70)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对拟享受企业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补贴的职工资料认真审核统计,本着即时受理、及时审核,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现对我县2020年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5人(截至2020年11月5日)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3日)与县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573415025。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基本条件为:
1、2019年1月1日起,职业本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止申领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能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参保职工,自2019年1月1日起(以证书上标注的日期为准),在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补贴。此项政策暂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办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附件:洪洞县2020年度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基本情况公示名单.xls
洪洞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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