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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洪洞县县乡河长人员名单的公告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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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湖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根据《洪洞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洪办发〔2017〕25号)和《洪洞县进一步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本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为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制各项任务,不断强化河长履职、组织管理、机制运行和监督保障,构建完善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问题导向、水岸同治,监管严格、奖惩分明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确保河长履职担当有为、组织管理协调有序、机制运行规范高效、监督保障坚实有力,实现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二、河长管理范围

本次河长公告涉及省、市、县管十五条(汾河、洪安涧河、大洪峪涧河、广胜寺涧河、轰轰涧河、金钩子涧河、涝河、曲亭涧河、三交涧河、师村涧河、石姑姑涧河、石止涧河、团柏河、舞阳涧河、兴唐寺涧河)河流河长。

三、河长职责

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督导、总调度。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县级河长

长:李俊平  政府县长

副总河长:郭会军  副县长

河长:李俊平    政府县长

曲亭涧河县级河长: 王  欣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河长:王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洪安涧河县级河长:刘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师村涧河县级河长:刘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团柏涧河县级河长:徐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办主任

轰轰涧河县级河长:冯定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大洪峪涧河县级河长:闫志伟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渠县级渠长:  郭会军    副县长

三交河涧河县级河长:郭会军    副县长

广胜寺涧河县级河长:柳      副县长

石姑姑涧河县级河长:柳      副县长

兴唐寺涧河县级河长:高彦民    副县长

金沟子涧河县级河长:高彦民    副县长

舞阳涧河县级河长:刘向明    副县长

石止涧河县级河长:刘向明    副县长

五、乡级河长

广胜寺镇总河长:   鲍  荣   县委常委、党委书记

狐夏瑜   镇长

甘亭镇总河长:    张新海   党委书记

程张君   镇长(汾河甘亭镇段河长)

辛村镇总河长:    张文俊   党委书记     

杨涯慕   镇长(汾河辛村镇段河长)

大槐树镇总河长:魏     党委书记   

     镇长(汾河大槐树镇段河长)

赵城镇总河长:    史剑峰   党委书记

薛伟杰   镇长(汾河赵城镇段河长)

堤村乡总河长:    乔文波   党委书记  

    乡长(汾河堤村乡段河长)

万安镇总河长:    张洪波   党委书记

宋俊浩   镇长

山目乡总河长:    张君燕   党委书记

岳斌斌   乡长

龙马乡总河长:         党委书记

郭伟华   乡长

刘家垣镇总河长:   朱  伟   党委书记

     镇长

淹底乡总河长:      郭小栋   党委书记

张一书   

曲亭镇总河长:      郭  翔   党委书记

     镇长

苏堡镇总河长:      王三宝   党委书记   

张奎奎   镇长

明姜镇总河长:      纪华武   党委书记   

王德芳   镇长

兴唐寺乡总河长:   李晋豪   党委书记  

杨楠楠   乡长

 洪洞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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