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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民政局关于《洪洞县城乡殡葬基础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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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民政局

关于《洪洞县城乡殡葬基础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洪洞县城乡殡葬基础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洪洞县城乡殡葬基础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21-2035年)》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202248日至2022520

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18〕14号)、山西省民政厅等17个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民发【2018】34号)、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全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晋民发【2019】3号)、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政发【2014】23号)等文件精神,落实《临汾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实施方案》(临市民发〔2020〕64号)的要求,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2018年修订)、《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2000年6月29日起实施)、《山西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结合洪洞县散葬乱埋治理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洪洞县城乡殡葬基础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洪洞县全域范围,全县总面积1494平方公里。包括洪洞县10镇5乡,即:大槐树镇、赵城镇、甘亭镇、曲亭镇、苏堡镇、广胜寺镇、明姜镇、刘家垣镇、万安镇、辛村镇、淹底乡、兴唐寺乡、堤村乡、龙马乡、山目乡。

(三)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按照近远期结合的要求,规划期限分为近远期两期: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二、殡葬基础设施需求预测

(一)人口规模预测

根据洪洞县统计局人口资料,2020年末洪洞县户籍人口710733人。由于殡葬设施用地规模大、选址比较困难,用地规模需适度超前,考虑殡葬用地租赁期为20年一个周期,本次规划选址规模按远景,2040年末累计死亡人口数计算。

根据《山西省殡葬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指南》,综合考虑洪洞县经济发展水平、城乡规划、人口死亡率、人口流失、人口结构等因素,按照总人口数7‰计算死亡率,8.56‰计算人口出生率,-1.3‰计算人口流失率。

因此,至2040年洪洞县全县累计新增死亡人数约为10.36万人。

(二)火化量预测

基于山西省、临汾市近年来的火化率情况、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各级政府的相关要求,确定火化率按100%计算,即洪洞县累计新增死亡人数即为洪洞县的火化量103584人。

根据预测新增死亡量计算,2021至2040年间,洪洞县全县年均死亡人数约为5180人,年火化量为5180人。

(三)骨灰安置量预测

安置量为2021至2040年全县累计火化量,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求,至2040年总安置量在总需求的基础上,预留10%的弹性控制量。综上分析,规划骨灰安置总量为11.39万个。

三、殡仪设施布局规划

(一)殡仪馆布局情况

结合《山西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充分考虑交通、三区三线划定情况、土地利用现状、村民意见等要素,确定洪洞县县域内规划建设1处带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

县域规划殡仪馆布局一览表

序号

乡镇

2040 年预测人口(人)

拟定位置

占地面积(亩)

1

广胜寺镇

718293

广胜寺镇三条沟村东南侧约155米处

80

(二)殡仪馆类别

《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规定:殡仪馆建设规模以年遗体处理量确定,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下表规定:

殡仪馆建设规模分类

殡仪馆类别

年遗体处理量(具)

I

10001-15000

II

6001-10000

III

4001-6000

IV

2001-4000

V

≤2000

2021-2040年年均死亡人数为5180人,年遗体处理5180具,殡仪馆为III类。

(三)殡仪馆面积指标及建设规模

(1)《山西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中要求:

原则上,根据常住人口数量确定建设规模

--常住人口11万以内,殡仪馆(省定六类),占地面积15亩以内,建筑面积在2000m²以内。

--常住人口11-28万以内,殡仪馆(五类),占地面积15-33亩,建筑面积2000-4400m²。

--常住人口28-57万,殡仪馆(四类),占地面积33-60亩,建筑面积4400-8000m²。

--常住人口57-86万,殡仪馆(三类),占地面积60-81亩,建筑面积8000-10800m²。

--常住人口86-142万,殡仪馆(二类),占地面积81-127亩,建筑面积10800-17000m²。

--常住人口143-214万,殡仪馆(一类),占地面积127-180亩,建筑面积17000-24000m²。

--常住人口214万以上,宜分项目建设。

(2)各类殡仪馆的总建筑面积指标应根据具均建筑面积指标和年遗体处理量确定,各类殡仪馆具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火葬殡仪馆具均建筑面积指标(m2/具)

殡仪馆类别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具均建筑面积

1.6~1.7

1.7~1.8

1.8~2.0

2.0~2.2

2.2~2.5

殡仪馆具均建筑面积取1.8--2.0m2/具,总建筑面积应为9324-10360m2,用地面积为46710--51800m2(70-78亩)。

(3)洪洞县2040年总人口为718293人,为三类殡仪馆。综上分析,洪洞县殡仪馆占地面积为60-81亩,建筑面积为8000-10800m²。

(四)殡仪服务站布局情况

(1)现状殡仪服务站位置分析

现状殡仪服务站位于苏堡镇,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处于其他用地区,在三线中处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在三沿六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内;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位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交通较为便利,水、电、气供应有保障的地方,且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可进行保留,继续利用。

(2)殡仪服务站布局情况

洪洞县现状苏堡镇已有殡仪服务站1处,本次规划苏堡镇不再进行规划,大槐树镇考虑到中心城区人口较多,分散规划布置5处殡仪服务站,其余每个乡镇布置1处,共设置19处。

县域现状殡仪服务站布局一览表

序号

乡镇

2040 年预测人口(人)

现状位置

占地面积(m2

类别

1

苏堡镇

26552

苏堡镇苏堡村西北侧约770米处

800

四类

乡镇规划殡仪服务站布局一览表

序号

乡镇

2040 年预测人口(人)

拟定位置

占地面积(m2

类别

1

大槐树镇

95424

大槐树镇梗壁村

≥1000

三类

大槐树镇湾里村

≥1000

三类

大槐树镇东周壁村

≥2000

二类

大槐树镇涧桥村

≥1000

三类

新建河西区

≥1000

三类

2

赵城镇

84505

赵城镇侯村

≥1600

三类

3

甘亭镇

40559

甘亭镇南杜村

≥900

四类

4

曲亭镇

53699

曲亭镇韩略村

≥1000

三类

5

广胜寺镇

55118

广胜寺镇东湾村

≥1000

三类

6

明姜镇

52426

明姜镇下柳树村

≥1000

三类

7

万安镇

65987

万安镇孔庄村

≥1200

三类

8

刘家垣镇

29440

刘家垣镇罗云村

≥800

四类

9

辛村镇

59852

辛村镇马一村

≥1200

三类

10

淹底乡

40303

淹底乡杨家掌村

≥900

四类

11

兴唐寺乡

16672

兴唐寺乡苑川村

≥600

四类

12

堤村乡

55215

堤村乡好义村

≥1000

三类

13

龙马乡

26741

龙马乡塾堡村

≥700

四类

14

山目乡

15800

山目乡笔架庄村

≥600

四类

注:乡镇殡仪服务站具体位置也可在实施过程中视实际情况进行协调。

(五)殡仪服务站面积指标及建设规模

参照重庆市相关标准,重庆市《殡仪服务站建设规范》对殡仪服务站的指标要求如下:

殡仪服务站主要指标要求

类别

服务人口

(万人)

建筑面积(m2

用地面积(m2

灵堂数量(间)

一类

15

6000

4000

15

二类

10~15

4000

2000

10

三类

5~10

2000

1000

5

四类

5

1000

500

2

(六)殡葬设施建议控制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用地性质

1506(殡葬用地)

2

容积率

≥0.2

3

建筑密度

≤35%

4

绿地率

≥30%

5

建筑限高

≤30m

公益性安葬设施布局规划

(一)公墓(骨灰堂)体系规划

充分考虑洪洞县经济、交通等要素,结合《山西省殡葬技术设施建设指南》,确定洪洞县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分为三级:县级、乡镇级、村级,建设形式为“公墓+骨灰堂”。

洪洞县公墓(骨灰堂)体系原则上形成“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为主体,经营性公墓(骨灰堂)为补充”的服务体系,经营性公墓(骨灰堂)不在本次规划范围内。从区域覆盖范围来看,形成覆盖村庄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体系。整体布局格局为“2+16+135”,即:2处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公墓)、16处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和135处村级公益性公墓。

(1)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规划布局

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规划情况一览表

序号

服务对象

服务人口

安置数量(个)

占地面积(亩)

拟定位置

类型

2020年

2040年

1

大槐树镇所有行政村

94304

95424

13832

5.00

大槐树镇东周壁村东南侧约200米处

骨灰堂

2

大槐树镇所有行政村

94304

95424

13832

3.00

大槐树镇东周壁村东南侧约200米处

公墓

注:表中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类型及具体位置可在实施过程中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规划布局

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规划情况一览表

序号

乡镇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人口

安置数量(个)

占地面积(亩)

拟定位置

类型

2020年

2040年

1

赵城镇

赵城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83785

84505

12025

5.00

赵城镇侯村北侧约110米处

骨灰堂

2

万安镇

万安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65147

65987

9635

4.00

万安镇孔庄村西侧约640米处

3

赵城镇

赵城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83785

84505

12025

2.67

赵城镇侯村北侧约110米处

公墓

4

万安镇

万安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65147

65987

9635

2.64

万安镇孔庄村西侧约640米处

5

甘亭镇

甘亭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40199

40559

5850

5.00

甘亭镇南杜村西南侧约140米处

6

曲亭镇

曲亭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53159

53699

7725

8.00

曲亭镇韩略村西南侧约70米处

7

苏堡镇

苏堡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26272

28237

3837

7.26

苏堡镇苏堡村西北侧约770米处

8

广胜寺镇

广胜寺镇镇域所有行政村及社区

54618

55118

7934

7.41

广胜寺镇东湾村东侧约180米处

9

明姜镇

明姜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51806

52426

7575

9.90

明姜镇下柳树村西侧约170米处

10

刘家垣镇

刘家垣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29120

29440

4268

6.52

刘家垣镇罗云村西北侧约1260米处

11

辛村镇

辛村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59392

59852

8513

5.18

辛村镇马一村西北侧约820米处

12

淹底乡

淹底乡乡域所有行政村

39823

40303

5924

7.44

淹底乡杨家掌村东北侧约360米处

13

兴唐寺乡

兴唐寺乡乡域所有行政村

16452

18700

2412

8.11

兴唐寺乡苑川村东侧约460米处

14

堤村乡

堤村乡乡域所有行政村

54715

55215

7862

6.02

堤村乡好义村西侧约20米处

15

龙马乡

龙马乡乡域所有行政村

26401

26741

3882

7.00

龙马乡塾堡村西侧约310米处

16

山目乡

山目乡乡域所有行政村

15540

15800

2310

5.00

山目乡笔架庄村北侧

(3)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规划布局

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规划布局情况详见公益性安葬设施规划图。

注: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类型及具体位置可在实施过程中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规模

(1)基于2040年累计新增死亡人数计算

2021-2040年累计新增死亡人数为103584人,预留10%的弹性控制量,规划骨灰安置总量为11.39万个,则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总量为56974个。

(2)基于预测2040年常住人口计算

根据骨灰安置总量确定建设规模:

骨灰安置总量=公益性安葬设施服务区域常住人口数量×7‰×20×50%(7‰指“人口年均死亡”率,系数20表示公墓服务年限为20年,系数50%表示公益性公墓的实际骨灰安置量占当地骨灰安置需求量的估算比例)。计算可得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安置总量为49752个。

综上所述,考虑规划的不确定性以及弹性,本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安置总量取较大值,应最少满足56974个。

(三)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面积指标

本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面积依据《山西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参考《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中相关内容进行计算:

(1)根据骨灰安置总量确定建设规模:骨灰安置总量=公益性安放(葬)

设施服务区域常住人口数量*7‰*20*50% (7‰指“人口年均死亡率”,系数20表示公墓服务年限为20年,系数50%表示公益性公墓的实际骨灰安置量占当地骨灰安置需求量的估算比例)。

--常住人口10万以内,骨灰堂建筑面积1600m2以内,公墓占地面积15亩以内。

--常住人口11-20万,骨灰堂建筑面积1601-3050m2以内,公墓占地面积15-29亩。

--常住人口21-30万,骨灰堂建筑面积3051-4280m2,公墓占地面积29-43亩。

--常住人口31-40万,骨灰堂建筑面积4281-5450m2,公墓占地面积43-56亩。

--常住人口41-50万,骨灰堂建筑面积5451-6700m2,公墓占地面积56-70亩。

--常住人口51-100万,骨灰堂建筑面积6701-13400m2,公墓占地面积70-141亩。

常住人口100万以上地方建设公墓,建议分项目建设,每个公墓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41亩。

(2)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规模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并结合死亡率、服务年限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乡镇级骨灰堂建筑面积1000㎡以内,公墓占地面积10亩以内;村级骨灰堂建筑面积500㎡以内,公墓占地面积5亩以内。

(3)骨灰堂每个格位的单位建筑面积不宜超过0.25m²,每层楼安放格位数量宜由下到上逐层递减,建筑不宜超过6层。骨灰寄存架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 1.2m,骨灰存放室净高不宜低于3.3m。

(4)公墓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应超过0.5m²,合葬墓穴不应超过 0.8m²(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每亩安葬墓穴数不宜少于320个。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应体现小型化、多样化、艺术化,推广使用卧碑。墓位间以绿化带相隔,间距不宜小于0.3米。墓位前走道应建绿化行道,尽量减少硬化面积。

(四)安葬设施建议控制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控制指标

1

用地性质

1506(殡葬用地)

2

容积率

≤0.3

3

建筑密度

≤20%

4

绿地率

≥30%

5

建筑限高

≤30m

近期建设规划

(1)近期殡仪馆建设完成。

县域规划殡仪馆近期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乡镇

拟定位置

1

广胜寺镇

广胜寺镇三条沟村东南侧约155米处

(2)县级及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处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每处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至少开发选定用地的35%进行开发建设,满足各骨灰堂(公墓)服务范围的近期需求。

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近期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服务对象

拟定位置

类型

1

大槐树镇所有行政村

大槐树镇东周壁村东南侧约200米处

骨灰堂

2

大槐树镇所有行政村

大槐树镇东周壁村东南侧约200米处

公墓

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近期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乡镇名称

服务对象

拟定位置

类型

1

赵城镇

赵城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赵城镇侯村北侧约110米处

骨灰堂

2

万安镇

万安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万安镇孔庄村西侧约640米处

3

赵城镇

赵城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赵城镇侯村北侧约110米处

公墓

4

万安镇

万安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万安镇孔庄村西侧约640米处

5

甘亭镇

甘亭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甘亭镇南杜村西南侧约140米处

6

曲亭镇

曲亭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曲亭镇韩略村西南侧约70米处

7

苏堡镇

苏堡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苏堡镇苏堡村西北侧约770米处

8

广胜寺镇

广胜寺镇镇域所有行政村及社区

广胜寺镇东湾村东侧约180米处

9

明姜镇

明姜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明姜镇下柳树村西侧约170米处

10

刘家垣镇

刘家垣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刘家垣镇罗云村西北侧约1260米处

11

辛村镇

辛村镇镇域所有行政村

辛村镇马一村西北侧约820米处

12

淹底乡

淹底乡乡域所有行政村

淹底乡杨家掌村东北侧约360米处

13

兴唐寺乡

兴唐寺乡乡域所有行政村

兴唐寺乡苑川村东侧约460米处

14

堤村乡

堤村乡乡域所有行政村

堤村乡好义村西侧约20米处

15

龙马乡

龙马乡乡域所有行政村

龙马乡塾堡村西侧约310米处

16

山目乡

山目乡乡域所有行政村

山目乡笔架庄村北侧

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者,请在公示期满前向洪洞县民政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通讯地址:洪洞县大槐树镇估依街1号洪洞县民政局殡葬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57-6222128

电子邮箱:hongtongminzheng@163.com

洪洞县民政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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