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反馈信息

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高先生反映问题的回复

2024-03-14
【字体:

标题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高先生反映问题的回复
写信时间2024-03-13回复时间2024-03-14
请求类型建议回复状态已回复
回复单位 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留言内容尊敬领导,最近我县创办文明城市,是不是改善一下停车难,停车位许多僵尸车,长时间停留的,大路两边建议停车七天以上没动过的罚款,各个小区门面房学习一下锦绣华府扩展小区停车位,还有好多门面房大路上没规划停车位,比如文化广场东边海尔专门店门口,学府名苑后面路上停车位几乎没有,像人家临汾学习有小型收费停车场,咱洪洞去买件衣服掏钱都没地方停车
回复内容收到县长信箱留言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查看核实,文化广场东边海尔专门店门口和学府名苑后面路上都处于十字路口50米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汽车在十字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严禁停车,因此留言人反映的两个点位无法规划停车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402000402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