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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陶先生反映问题的回复 | ||
写信时间 | 2024-01-15 | 回复时间 | 2024-01-16 |
请求类型 | 建议 | 回复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单位 | 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留言内容 | 开车出行洪洞县城,路上拥堵不说,停车麻烦不讲,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往往出行于主干道,有非机动车道不行驶,容易加大行车行人的危险性,是不是加大力度宣传,加大力度整治会使交通环境更好点,也会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性,而且经常会有并排行走的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更加危险,若有急事上医院啥的,根本不敢加速行走。望各位领导给予解决,造就一个文明出行的优秀城市。 | ||
回复内容 | 收到县长信箱留言后,我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规行为,一直是我大队常态化整治的重点。由于个别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非机动车出行混乱。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确保县城每条街道道路畅通有序。同时,在此呼吁广大电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各行其道,确保交通道路安全畅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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