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单位: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洪洞县曲亭镇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单位职责
1、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亭镇位于洪洞县城南垣地区,离城15公里,北隔洪安涧河与苏堡相通,南接淹底乡,东壤古县,西靠甘亭镇。国道309线贯穿全镇境内,为晋南地区通向晋东南的要冲之地。全镇共有34个行政村,5.2万余人,全系汉族。总面积为1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万亩,其中水旱各半,属纯农业乡镇。
曲亭镇地势东高西低,呈阶梯状,东部属半丘陵地带,中西部均为平川,气温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除东部古罗地区是旱地,剩余地区土地肥沃,无霜期长,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曲亭水库、泽垣渠、跃进渠纵贯曲亭大部分村,优越的自然水利条件和大面积的耕地给曲亭镇提供了发展农业的有利条件。被冠以“南垣粮仓”的美称。
财政供养人员行政编制34人,实有31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政府事业12人,计生5人,安监1人。曲亭镇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编制数。直属事业机构2个,分别是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9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明细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296.44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996.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9.87万元,原因新增环境整治、户厕改造、洁净煤补贴、扶贫资金。
2019年年初预算1112.93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996.31万元,与年初对比多支883.38万元,原因新增环境整治、户厕改造、洁净煤补贴、扶贫资金。增加转隶人员。
2、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为2万元,无变化。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0.4万元,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8万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转隶人员,经费增加。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8.98万元。
房屋情况:房屋面积1271.55平方米,价值63.26万元。
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36.4万元。
5、政府采购情况
我镇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
6、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634.8万元。农村基层党建经费161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村干部工资181.37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村级管理费22.63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计生经费7.6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村道路建设25万元;“两房六小”建设资金50万元;辖区内机场周边彩钢屋面喷漆整治20万元;
乡村环境治理省级补助资金59.86万元;乡镇机关食堂伙食补助费5.35万元;乡镇干部工作补贴101.94万元。我单位于年初填报了“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基本一致,无偏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洪洞县曲亭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单位: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1200092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40020
联系电话:0357-6222148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